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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年内启动共有产权房建设并出台具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7-10-03 10:01:21

来源: 厦门网-厦门晚报

分类: 其他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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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来源“厦门网-厦门晚报”,由楼盘网于2017-10-03 10:01:21整理提供】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八条措施》,以新的政策“组合拳”坚决遏制部分地方房价不合理上涨、过快上涨,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

销售均价过高的楼盘不能卖了

《八条措施》主要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控制楼面地价上涨、年内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实现常态化供应、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三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合同约定开竣工、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

其中,对买卖双方产生最大影响的,莫过于首条——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八条措施》中指出,对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予办理预售许可、不予办理网签合同备案、不予办理现房销售备案。也就是说,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今后将不能卖了。此外,将关闭信用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POS刷卡端口,坚决遏制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的资金绕道用于支付首付以及住房消费。

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八条措施》在共有产权房、租赁住房建设及供应、保障对象上提出更多明确要求——年内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实现常态化供应,重点解决本地户籍无房户、符合购房条件的外来人口及重点人才的居住需求;要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人口净流入的城市,要在每年3月底前公布当年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制定公布新建成各类租赁住房供应年度计划;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对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地铁职工等长期从事城市市政公用行业运营维护作业人员,以及青年医生、青年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等,在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时可实行分类保障、定向供应。

对在厦门落地提具体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多条措施对在厦门的落地提出具体要求。例如,在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控制楼面地价上涨这一措施中,《八条措施》要求厦门市要把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住房用地纳入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并明确规模比例。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上,其他城市被要求根据实际启动建设,而厦门被要求今年年底前就要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管理办法。

此外,针对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厦门也被明确2018年-2020年每年新建成的各类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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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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