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拼团购房70群(66)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64人申请入群

泉州:公积金调整 二套首付比例上调至4成

发布时间: 2017-04-10 15:56:19

来源: 乐居

分类: 行业动态

274次浏览


近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文件,对公积金政策做出了调整。

<span style="line-height:1.5;">主要调整如下:

1、公积金二套首付上调至4成。

2、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到60万。

3、取消公积金*首付,需缴交2成后才可提取。

4、需连续缴交12个月方可办理贷款。

5、二次办理公积金需等12个月后方可申请。

6、自2017年4月10日起备案需按新政执行。

具体为:

一、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继续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发放贷款。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到6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仍为40万元。

三、取消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房、首改房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充当首付款的政策,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房地产登记备案购房合同及不少于总购房款20%首付款发票,以转账方式转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内补充首期款。

四、调整贷款准入条件。职工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调整贷款间隔期限。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方可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六、本次政策调整自2017年4月10日起执行,2017年4月10日(不含)前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适用原政策。

责任编辑: fengyingjie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