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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表决通过!这些房地产问题被重点提及!

发布时间: 2020-06-10 09:11:04

来源: 房点金置业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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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楼盘网邀您阅读以下内容:


今年“两会”,民法典表决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1949年以来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全典一共1260条,分为7编,几乎涉及我们每个人生老病死和衣食住行,大到开公司、签合同,小到物业费、离婚纠纷、债券纠纷、隐私权等等。

房产是我们中国千家万户最贵重的财产了,本次《民法典》对我们的房产买卖、租赁、抵押、居住、物业管理都带来哪些方面的改变呢?

今天房点金就来跟大家聊聊《民法典草案》中,涉及到房产方面有哪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01
居住权是什么东西?

按照《民法典》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368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解读
① 居住权,是一个物权。

② 居住权在房管局登记备案才生效;

③ 居住权可以与产权分离;

产权人,可以将房屋的居住权给自己的朋友、父母、同事、老婆、保姆等任何人

④ 居住权一旦确认,撤销只有两种方式:

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或当事人死亡。

⑤ 居住权登记年限可以超过20年。

⑥ 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

⑦ 被设置居住权的房子没有商业价值,只能等居住权到期后才会恢复商业价值。

综上所述,房点金建议大家:

买房一定要查册,看房屋有没有被设置了居住权。因为,新房东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买前查一次档,过户当天再次查档,防止卖家在卖房期突然添加居住权,恶意锁定房屋。二手房交易合同也需要做相应更改。


02


住宅70年土地使用期自动续期

《民法典》在物权编第359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解读
虽然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我们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但是到期以后大家不必惊慌,将自动的续期;但是这条款的后面还有半句话大家要注意,续期的时候可能是要交费的,这个交费是按照什么标准交,届时会不会进行减免?这次新的民法典中说,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另行出台政策。

这一条新规意味着我们在买房子时要注意:

要特别关注一下准备买的房子剩下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多久。比如,有的楼盘在卖房子的时候,虽说房子是新房子,但房子下面土地的使用权已经过了15年,那么这种房子在购买的时候,它的价格就应该更低一些,因为将来土地70年使用期满了之后,我们可能会面临着补交费用的问题。这个不是从你房子拿到手那天算,而是要从开发商拿地那一年开始算!



对于想买二手房的看官,更应该关注年限了,这也能成为你讲价的筹码。

03

房东要转租满租期房子怎么办?


《民法典》第525条第二款规定:“租赁期间届满,住房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解读


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04
已设定抵押的房子还能卖吗?

《民法典草案》在物权编第406条做了重要变动,规定是:“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解读

许多高净值客户需要融资借贷或是别人向自己借钱,当双方融资时以房产设定抵押是常事。依据老的《物权法》,如果把房子抵押出去以后,原则上被抵押的房子自己是不能再转让的了,因为要保护债主利益。

《民法典》规定意味着:

房子即使设定了抵押,抵押人仍然可以卖房子,不影响房产的交易流转,卖房子不需要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只需要通知他即可。



抵押权人有证据表明未来债权有风险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抵押人在转让房子以后,把转让的钱优先清偿他的债务”。


05


夫妻债务有了变化



《民法典》1062条、1063条、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中增加了“其他劳务报酬”和“投资的收益”和债务相关方面的规定。

《民法典》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三室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否则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举债人个人债务。”

解读

《民法典》扩大补充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范围,将“劳务报酬”和“投资收益”列为共同财产。如“赵先生婚前个人现金100万元,婚后,他用100万元购买了某理财产品,离婚时,该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将被分割,因为购买理财属于投资活动”

新增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提出“共债共签原则”,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摇篮到身故”切身利益的法律,《民法典》与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本期房点金为大家解读了相关房地产相关的信息,希望能让大家心里都有些“点数”。

最后祝大家都能如国家颁定《民法典》初衷一样,安居乐业,阖家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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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hastie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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